《指引》列明对区议员的工作要求,包括必须开设办事处、会见市民等,令区议会发挥好咨询和服务功能。《指引》亦设有负面行为清单,包括阻碍区议员进行会议、侮辱其他议员或官员、阻挠他人离开或进入会议、未有利益申报等。《指引》详细列明对于表现欠佳或作出违规行为的区议员作出调查的程序、上诉机制及相关罚则,确保每一位区议员能尽忠职守、为民服务。
《常规》规管区议《c53彩票领跑者》会及其辖下委员会的程序。因应《区议会条例》的最新修订,特区政府相应修订《常规》,包括列明区议会主席由民政事务专员担任,区议会主席委出辖下的委员会、委任委员会主席及副主席和工作小组主席、委任增选委员等。此外,《常规》亦加入区议员须遵守的会议秩序,特别是不得作出妨碍会议进行的行为或举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