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确,省、市、县分级建立联合审查机制,明确审查要点。省级联合审查抽查比例不低于省级重点村庄数量的10%《奥门合宝典》,市级对全市域重点村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抽查,县级负责对本辖区内所有村庄规划进行审查。
《方案》提出,建立“集中受理、逐级审查、限时办结、集中回复”的运行机制,村庄规划草案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前,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受理后,应当组织联合审查机制成员单位同步开展联合审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总意见后统一反馈至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反馈意见,在10日内组织完成规划修改。省级确定需要提级开展联合审查的村庄规划,须由县级和市级联合审查机构审查后附意见上报,省级联合审查机构审查通过后,方可审批。联合审查意见及其采纳情况作为村庄规划审批的必备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