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在浙江杭州举行的“亲清直通车·政企恳谈会”上,民营企业家和公检法司等司法机关负责人面对面恳谈,如何依靠法治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牢固的基础、持久的动力、公平公正的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经济大省浙江尤为如此。“法治浙江”提出17年来,法治成为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良法善治也是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最重要的支撑。
在浙江,“11087”是不少企业都熟悉的一串数字,这是浙江公安机关为企服务的一个品牌。“110”代表公安机关,“87”是“帮企”的谐音。
为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浙江公安机关一方面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的经济犯罪,2022年共立涉企经济犯罪案件1761起,挽回经济损失17.65亿余元。另一方面主动为企服务,2022年共走访企业6.5万余家,帮助解决困难问题1.7万余个。
“我们还制定出台服务保障稳住经济大盘19项措施、疫情防控期间25项便民服务举措,打造‘安企共富’数字化平台,会同相关部门推进优质企业服务保障和风险企业监管治理、风险防控。”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政委施鹏介绍。
在具体办案中,如何避免“办一个案子,跨一个企业”,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和担当。
对此,浙江检察机关探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即企业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如果自愿认罪认罚,开展合规建设,经考察合格,视情予以不起诉或在起诉后建议法院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建议行政机关减免行政处罚。
“针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高度依存的问题,我们没有简单照搬域外合规《澳门威斯尼斯人637》‘放过企业,严惩自然人’的做法,而是探索提出了‘对企业家刑事处罚适度从宽、对企业行政处罚相对从严’的思路,切实做到对涉案企业真严管、真厚爱。”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吴俊洁介绍。
目前,浙江检察机关已在个案合规成果的基础上推动行业合规。办理的合规案件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串通投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等多罪名。
坚持公正司法,在于让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近年来,浙江法院在案件审判中提出“不中断企业的指挥系统、不中断企业的资金往来、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不扩大对企业声誉的负面影响”的“四不原则”。
“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前提下,我们对符合产业发展前景、企业信誉较好、有挽救可能的涉困企业,积极探索采用柔性司法手段,尽量保存企业实体,逐步恢复其‘造血功能’。”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倪佳丽介绍。
特别是在破产重整中,浙江法院对涉困企业尽可能进行重整救治,努力实现民营企业破产“软着陆”和“零震荡”。如在众泰汽车及八家子公司跨区域联动破产重整案件中,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妥善处理140亿元负债,化解3000余家债权人及近万名职工的风险。
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需要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在法治轨道上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应对挑战。
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王兰青介绍,该省秉持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全面实施“综合查一次”行政执法改革,推广餐饮油烟等执法监管“一件事”60件,涉及240项监管主项、834项检查事项、1153项处罚事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