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已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称,被告人郑洪利用担任重庆市合川市委书记,重庆市九龙坡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重庆市总工会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检察《噢门新浦京》机关同时起诉指控称,被告人郑洪利用原担任重庆市合川市委书记,重庆市九龙坡区委书记,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郑洪生于1955年5月,重庆人。他曾在重庆市下辖的多个区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