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冯庆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安排他人支付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冯庆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冯庆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冯庆简历
冯庆,男,汉族,1968年9月出生,广东潮州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
历任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广东省供销社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供销社纪检监察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