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3月14日),大消费强势崛起!荟聚各细分消费板块龙头股的热门ETF——消费龙头ETF(516130)早盘高开后单边上扬,截至11:04,场内价格涨3.4%。
消息面上,国新办将于2025年3月17日(星期一)下午3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发改委等部门相关领导介绍提振消费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从估值方面来看,Wind数据显示,截至昨日收盘,消费龙头ETF(516130)标的指数消费龙头指数市盈率为18.68倍,位于近10年来11.8%分位点的低位,中长期配置性价比凸显。
注: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近期市场波动可能较大,短期涨跌幅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投资可能产生亏损。请投资者务必根据自身的资金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理性投资,高度注意仓位和风险管理。
本文图片、数据来源于Wind、沪深交易所、华宝基金等,截至2025.3.14。风险提示:消费龙头ETF被动跟踪中证消费龙头指数,该指数基日为2004.12.31,发布日期为2018.11.21。指数成份股构成根据该指数编制规则适时调整,其回测历史业绩不预示指数未来表现。文中提及个股仅为指数成份股客观展示列举,不作为任何个股推荐,不代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资方向。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投资人须对任何自主决定的投资行为负责。另,本文中的任何观点、分析及预测不构成对阅读者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华宝基金亦不对因使用本文内容所引发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产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根据基金管理人的评估,消费龙头ETF的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适合适当性评级C3(平衡型)及以上投资者。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以上基金进行风险评价,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且基金销售机构所出具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结果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作出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基金产品并自行承担风险。中国证监会对以上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该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基金投资须谨慎。
责任编辑:杨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