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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3 03:08

  打“农产品”幌子开“方子”

  ——网络直播间“行医”乱象调查

  王皓

  文/新华社记者王皓

  暗中开“中药方”功效存疑

  记者在某直播平台看到,主播举着一袋名为“散结汤”的产品介绍道,“家人们,只要你身上有囊什么肿、息什么肉,疙里疙瘩、鼓里鼓包,不管在甲上的、肺上的、前胸的、后背的、胳肢窝的、四肢的,通通都可以把咱们的汤汤喝上,拍2号链接6大包30次。”

  其间有多位网友描述自己的症状,虽然每个人的情况不同,但经过主播的“诊断”后,都推荐了同一款产品。

  经过一段时间观察后记者发现,主播提及的“囊什么肿”等“奇怪”的词汇,实际上都是医药类术语:囊肿、息肉、结节、甲状腺、汤药等,之所以这样说,目的是为了躲避平台的违禁词审查。而在该款“散结汤”的详情页中,中差评达到数百条。

  在另一个数百人的同类型直播间,主播不断重复着产品的“万能”功效:额头热热的、嗓子咳咳的、阿嚏阿嚏的,全家人都能喝,放心喝,这款已经卖出8万多单了。

  而在一个名为“XX堂养生”的直播间,除了主播之外,还有一位穿着白大褂的老人一言不发地称药、打包。主播表示,自己跟着这位老前辈在线下做了7年的“姨妈汤”,专注于女性健康,有淤淤、堵堵各种问题的,先拍个10包带回去。

  当网友在公屏上提问“是中药配方吗?”“老前辈是医生吗?”主播马上回应说,虽然写着“初级农产品”,确实是“中中”配方,这位老师也是“医医”“doctor”,是有证的,但是不能给你们看,要被封号的。

  消费者还发现,在多款热销中药类产品的评价中,充斥着不同账号上传的相同评价和配图;还有部分商家通过添加患者微信,引导至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以谋求更多不正当利益。

  监管不足带来多重隐患

  当前直播平台“开药方”、售卖中药材存在多重违规行为,同时暴露了监管审查方面的漏洞,不利于中医药市场的健康发展。

  ——用“农产品”“食品”等替换概念蒙混过关。记者调查发现,此类直播间所售卖中药产品的营业执照上,大多都有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等关键词,以此规避更为严格的药品类资格审查。一位店铺商家表示,直播平台不能直接卖药,直播间里也不允许随意讲医药类相关的词汇和产品,因此将药品的概念和功效转移到日常用品或者食品上面,就更容易在平台过审。

  ——违规直播卖药,夸大治疗效果。2022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提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身份之便直播带货。“医生直播带货是违规行为,假借医生之名直播行医卖药更是违法行为。”山西省中医院主任医师胡兰贵说,直播间卖药号称“一人一方”,实则“千人一方”,盲目吃药对身体有很大危害,每个人的体质不同,治疗方法也不同,需要辨清寒热、对症下药。

  ——平台监管缺位,资质把关不严。受访业内人士表示,一些直播平台规定,禁止发布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包括国产、国外药品,但对于商家有意偷换概念、挂羊头卖狗肉等行为,平台监管并不严,存在一定的监管漏洞,导致更多不法商家和个人有了可乘之机。

  需多方合力治理《pc在线预测加拿大2.8》直播“行医”

  直播平台监管不到位,商家打“擦边球”躲避审查,患者病急乱投医,多种因素导致了互联网直播间里的“行医”乱象,其治理也需要多方合力。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2022年发布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按照经过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未取得药品零售资质的,不得向个人销售药品。

  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耿晔强说,对于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电商类平台应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面对不断变种的违规行为,审查过程要更加细致全面,并对涉嫌违反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违法行为跟进查处,营造良好的网络营商环境。

  业内人士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要结合网络销售新形势新特点,更有针对性地完善监管措施,执法部门要加强对不法企业及从业人员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维护公众身心健康和消费者权益。受访专家表示,虽然网络购物已经成为很多人的消费习惯,但药品是特殊商品,消费者和患者要优先选择线下就医和实体药店。确需网络购药时,要格外擦亮眼睛,查看网上药店是否具备药品交易服务相关资质。

  胡兰贵认为,还要进一步规范医护人员直播等自媒体行为,引导医护人员通过短视频、直播等宣传相关医学健康知识,对患者和公众进行健康指导,这既符合大众的需求,也是医疗工作者价值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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