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家科普一下众富彩

发布时间:2024-11-14 10:06

  近年来,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尤其是在火车、高铁上霸座的问题不时引起舆论热议,可以说,公众对此类问题已经达成了比较普遍的共识——霸座行为于理不合、于情不通、于法无据,理应受到惩处。霸座行为也因此得到了有效遏制。

  上述报道中,大爷买了二等座票却强行要坐一等座的行为属于越席乘车,其本质上与霸座无异,这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已有明确规定。如民法典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持低等级席位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席位的应当补票;《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管理办法》规定,越席乘车且拒不补票的将被铁路列为失信人……

  高等级席位和低等级席位的票价差体现在,前者提供了更舒适的乘坐体验——座椅更舒服、座位空间更大,更优质的服务——提供免费小食、拖鞋等。如果买了低等级座票却坐高等级座,就相当于占用了要付出更多成本才能享受的资源,这对购买了相应坐席的乘客而言显然构成了一种权利的侵犯和不尊重,对正常的乘车秩序和安宁来说,也是一种扰乱。

  当然,尊老爱幼是一种传统美德,一些特殊人群、弱势群体在出行时确实可能面临一些难题,无论作为普通乘客还是铁路工作人员,对此都应多一些关心和理解,铁路部门也应尽可能提供方便和帮助,但这并不意味着,规矩和规定是可以随意被打破的。

  应该正视的是,现实中,有些老幼群体确实是需要照顾的对象,有些则有故意“倚老卖老”“倚小卖小”的趋势。年龄、身份不是特权,也不是随意违法违规的理由,对类似行为,如果一味包容、“和稀泥”,反而可能适得其反,形成不好的引导。所以,有关部门和人员处理类似情况时应更审慎。

  文明出行的氛围和秩序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某种角度上,人人都是参与者,人人也都有可能成为相关行为的潜在权利受损者。公共出行,乘客应该自觉遵守各种规则、尊重他人权利,不当“影响大环境的人”。同时,相关部门、单位,包括媒体,要加强法治的普及、道德的引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今年4月起,各地铁路警方开始开展为期六个月的“三项治理”专项行动,集中打击整治占车霸座、猥亵、强讨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旅客出行安全,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

  无论是霸座还《众富彩》是越席乘车,都与个人素质、道德观念、社会风气等因素有关,也提示有关方面,要对由此引发的争端有态度、有预案,及时定纷止争,防止矛盾激化。(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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