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26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开启新一轮中考改革,按照“大减法、小加法、多渠道、新载体”的总体思路,优化考试方式和成绩呈现方式,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分为考试、考查和考核三类。其中,中招录取科目由此前的10门减至6门,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四门为考查科目;道德与法治科目笔试实行开卷考试,强化了综合素质评价的运用;物理科目将实验操作计入中考成绩。
据了解,新中考改革方案发布后,北京市教委组织相关部门对标改革要求,聚焦孩子、家长的实际感受和需求,反复论证、稳妥审慎研制配套文件,此次公布的实施方案作为改革配套文件,对优化考试方式和成绩呈现方式等有关内容进行了具体说明,明确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
对标新中考改革要求关注日常教育教学实际
在考试时间安排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随教随考随清,其中:
地理、生物学和信息科技安排在八年级第二学期末;
体育与健康现场考试、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
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笔试)、物理、历史、化学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末。
外语听力和口语考试仍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与笔试分离,有两次考试机会,分别安排在九年级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
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考试时间安排以现行课程方案为基础,与学校实际的教育教学安排相一致,能够最大限度确保学校教学进度和学生的学习节奏不受影响。
规定考查科目等级成绩的确定方式
实施方案中也规定了考查科目等级成绩的确定方式:
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考查科目等级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C等及以上为合格,D等为不合格。
每门科目成绩达到原始分满分的85%(含)以上为A等,原始分满分85%以下至满分的70%(含)为B等,原始分满分的70%以下至满分的60%(含)为C等,原始分满分的60%以下为D等。
据介绍,等级成绩的划分标准一方面与现行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划分标准保持一致,同时也与学校日常教学中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的教学评价标准一致。
在成绩的应用上,按照实施方案,用于初中毕业时,所有科目合格方可毕业,凡考试不合格的,区教委制定补考办法,补考成绩只计合格/不合格。用于中招录取时,6门考试科目原始成绩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据了解,北京市教委也在同步研究“多渠道和新载体”的中招政策,未来结合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考查、考核科目成绩将在校额到校、登记入学等招生中参考使用。
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日常行为
按照新中考改革方案,道德与法治科目采用笔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综合素质评价计入成绩,分值为10分。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样设计的初衷,是引导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科目的教学更加关注孩子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构建以及固《港彩图库》化。
道德与法治科目采用开卷考试形式,将增强试题的开放性、实践性、选择性,倡导答案的多元化,注重考查学生的思维过程,为多角度思考问题和创造性解决问题提供更大空间,从而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形成与发展,引导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试题难度保持稳定,重点考查学生视野和思维的广度,评分标准在基本立场、观点上要坚持统一尺度,并鼓励学生提出不同的问题解决方案。
此次公布的实施方案,也进一步明确了综合素质评价的计分方法,即每名学生满分为10分,根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中关于学生在校期间受处分情况有关记录进行扣分,扣完后剩余的分数即为综合素质评价得分。
学生在校期间未受处分的,道德与法治科目综合素质评价即得满分,为10分;初中阶段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的,予以扣分,受多次处分的,累计扣分,扣完10分为止。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初中阶段受到过处分,但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奖励和处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撤销的,是不扣分的。
据介绍,为了保障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公平公正,北京市教委组织各区指导学校科学制定了评价方案、实施细则和评价标准,确保学生及家长知情认可;落实评价结果公示制度,确保评价内容和结果透明公开;建立了综合素质评价监督检查机制和复核制度,明确复核的程序、主体、时限,妥善处理有异议的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