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因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罚款41万元。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中心支公司因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罚款42万元。
廖章军(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营业本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因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警告2次并罚款9万元。
谭建国(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因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警告2次并罚款11万元。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支公司因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罚款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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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硕(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信保分部总经理)因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张建(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车商渠道客户经理)因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沈晶晶(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中心支公司综拓专员)因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
马铭珠(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中心支公司车商专员)因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刘安翔(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支公司总经理)因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张承庆(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因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赵晓娜(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支公司车商渠道客户经理)因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
王捷(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支公司车商渠道客户经理)因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张炳林(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支公司银保渠道客户经理)因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周鑫(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因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丁松(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支公司保险销售人员)因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
责任编辑:秦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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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原由子 【编辑:瓦斯科达伽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