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布的《大数据白皮书(2022年)》显示,中国大数据产业规模高速增长,2021年增加到1.3万亿元,复合增长率超过30%。发展数字经济,核心就在于万物数字化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和释放蕴藏在数据中的价值。
不久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指出,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推动数据要素收益向数据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创造者合理倾斜。在商业活动中,数据交易活动离不开对成本与收益的量化分析,精准合理的数据定价有利于帮助企业选择以何种方式开展数据交易,稳定公认的市场定价同样也关系到数据要素能否高质量流动。
不过,目前数据定价仍存在一些待完善的节点需要打通。比如,在数据处理活动中,数据持有者、数据加工者、数据经纪商等参与主体,就数据收益的分配方案往往难以达成共识。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对于数据估价的指标也有所差别。即便由企业自行协商,每一笔数据交易活动中的定价方式都具有特殊性,难以普遍地适用于其他数据交易活动中。
推动各类数据交易试点实践。在加快和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过程中,遵循市场经济发展逻辑,鼓励和支持数据交易和数据定价的试点工作。根据各类市场主体的交易实践互动,适时调整和制定数据权属相关的保障制度,以此建构更多可落地、能落实的数据定价机制。
逐步制定数据市场定价的技术标准与行业标准。针对医疗保健、教育培训、公共交通、金融交易等重点热点应用场景,推动制《bet9》定数据资产的行业标准。层次化、场景化的行业标准,有助于辅助市场主体选择兼顾安全和效率的数据交易模式,更容易形成统一的数据定价方式。
加快培育多样化的数据交易平台。数据定价难题的解决需要对症下药,应当探索和运营符合多样化商业需求的数据交易平台,促成数据交易供需双方对接。针对数据交易平台内常见的数据交易纠纷和合规难题,细化包括报价、询价、议价、定价等数据定价全流程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数据定价前后的纠纷解决机制,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规划多层次的数据收益分配机制。在成本范畴内,数据处理活动囊括数据收集、数据加工、数据共享等多个环节,数据市场定价的准确性和共识性依赖于清晰的收益分配。结合我国数据分级分类保护制度以及数据生命周期全流程管理机制,可将数据收益分配标准与数据授权机制、数据交易参与活动等因素挂钩,构建符合商业需求的收益分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