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刘某,身份证号码:610203**********26,以个人名义在碑林区兴庆路中段1号翠庭大厦22楼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碑林区联合行动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
王某某,身份证号码:610121**********06,以个人名义在长安区万科棉花公寓内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长安区联合行动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
津城沙尘天气仍将维持U9彩票手机版下载
这到底冤不冤呢?
本报记者 程鹤麟 【编辑:欧几里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