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恩博
民营经济一次性迎来28条利好!
8月1日,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对外公布,作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这份顶层设计的配套政策举措。
上述《若干举措》聚焦促进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持、加强法治保障、优化涉企服务、营造良好氛围等5个重要方面,提出28条具体措施,每一条都瞄准了民营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
回应企业哪些关切?
第一,遇到问题找谁。28条措施每一条都有明确分工,让民营企业知道这件事“谁来干”,遇到问题时“该找谁”。比如,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拖欠账款问题,文件明确由工信部牵头推动解决,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计署、国资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参加这项工作。其中特别提出,由审计部门接受民营企业反映的欠款线索,加强审计监督,让民营企业清清楚楚地知道,被拖欠账款可以向什么部门反映。
第二,具体怎么操作。中央文件给出大的政策方向,28条举措则提供了细致的操作指南。比如,中央要求鼓励民营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按规定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若干举措》则进一步列明了支持民营经济牵头承担科技攻关任务的具体领域,即工业软件、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基因和细胞医疗、新型储能等六个领域,政策范围更加明确,操作性大大增强。
第三,政策能否落地。做到这一点,激励约束机制颇为重要。28条措施强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工作激励,特别提出,“将各地区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国务院年度综合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督促整改,对好的经验做法予以宣传推广”。此外,还提出“设立中央预算内投资促进民间投资奖励支持专项,每年向一批民间投资增速快、占比高、活力强、措施实的市县提供奖励支持”。通过奖励先进,树立榜样,调动各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积极性。
不仅如此,28条措施里还包括诸多“加强举措”。比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若干举措》进一步提出,“建立涉企行政许可相关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未纳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将中介服务事项纳入各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以更大的力度扎实推进,确保政策目标不落空。
持续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缩减
市场准入是民营经济从事市场活动的核心环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提出“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28条措施亦有进一步考量。
国家发改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直言,近年来,在放宽民营企业准入方面,国家出台了不少政策,也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合理准入限制的情况,阻碍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对“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提出了明确要求,就是要解决民营企业市场准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不平等问题,在制度上行动上把市场准入各项要求落实好。
自2018年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以来,国家发改委会同商务部等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市场准入制度建设,规范整合全国性清单,全面清理地方性清单,建立“全国一张清单”的管理模式,从制度层面明确,清单之外各类经营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为持续推动市场准入限制放宽,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以清单修《CarlifeEX5.51.APKEX版破解版》订为抓手,先后共印发实施四版清单,稳步缩减清单事项,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
王善成透露,下一步,官方将按照《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部署要求和《若干举措》有关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设计,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推进。抓紧启动第五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持续推动清单事项缩减。全面开展效能评估,在重点领域加快形成体系性准入安排。在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方面,进一步加大典型案例排查、归集、通报、约谈、整改力度,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准入难题,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
尽快出台形成“1+N”政策体系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政策链条长、工作环节多。连串利好之后,工作仍未结束。
王善成表示,国家发改委将与有关方面密切配合,抓配套措施,推动尽快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分工方案,将重点工作任务逐一明确到部门单位。对《意见》提出的一系列需要出台的配套政策举措,将抓紧推动相关方面尽快出台形成“1+N”的政策体系。
此外,官方还将建立健全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定期调度落实情况、研判民营经济发展趋势、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开展落实效果评估、持续完善政策体系。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的工作要求,国家发改委已建立了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机制,将持续坚持广泛收集民营企业遇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抓落实体制机制,切实帮助民营企业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