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并未获得何某的许可,使用了何某的姓名、肖像,构成对何某姓名权、肖像权的侵害。此外,AI陪伴者还系统地使用了何某的整体形象,也侵犯了何某的一般人格权。上海某人工智能科技公司被判向何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20.3万元人民币,该案件也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
“虽然网络上的虚拟形象并不是真实的主体,但发布相关言论和使用其形象时,可能会涉及对他人人格尊严的贬损。”本案承办法官,北京互联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孙铭溪表示,“企业创新发展过程中要时刻注意法律的边界。网络用户利用新的技术去满足个人情感和文化需求的同时,也要充分尊重他人的人格权益。”
随着深度伪造(Deepfake《足球压胜负怎么压》)技术的使用门槛不断降低,AI换脸、虚拟主播等应用呈爆发式增长。国家网信办2024年4月最新监测数据显示,短视频平台AI换脸视频日均新增量已突破72万条,其中除明星形象滥用外,普通人形象盗用比例亦呈上升趋势。技术狂欢背后,暗藏肖像权侵害、虚假信息传播、情感诈骗等系列隐患。2024年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全国互联网法院受案情况通报(2024Q1)》显示,人工智能相关侵权案件收案量较去年同期增长317%,其中涉及人格权纠纷案件占比79.2%。
面对技术滥用风险,大家如何才能筑牢防线?
孙铭溪提出了三个建议:第一要强化个人信息保护,避免在公开平台上传高清正脸照片、原声录音;谨慎授权APP调用摄像头、麦克风权限,关闭非必要的人脸识别功能。第二要提升内容鉴别能力,AI合成的视频有人物边缘模糊、表情僵硬、口型不匹配等细节特点,同时要利用官方工具(如网信办“辟谣平台”)或第三方检测软件验证真伪。第三要主动维权与举报,发现侵权内容后,应立即通过平台投诉渠道要求删除,并保存截图、链接等证据;向当地网信部门举报违法AI合成服务,或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