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表示,两项税率减半有助减轻已拥有住宅物业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再购买住宅物业时的财政负担,以及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购买住宅物业的成本。
李家超还提出,额外印花税的适用年期由3年缩短至2年。换言之,业主在持有物业2年后出售物业,不需要再缴付楼价10%的额外印花税。
李家超称,为外来人才的置业印花税实施“先免后征”,即优化去年为合资格外来人才退还在港置业印花税的安排,由原本在购入物业时先征收买家印花税和新住宅印花税,然后在相关人士居港满7年并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后才退还(即“先征后退”),改为在购入物《极速赛车七码技巧三期》业时先暂免征收相关税项,若相关人士其后未能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才缴付相关税项(即“先免后征”)。新安排适用于今天或以后签署的“买卖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