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从民法典编纂,到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再到维护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等,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大事要事上担当尽责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五年来,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做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首要的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109彩票app下载官网相连彩票》会议的主要议题就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022年10月26日,党的二十大闭幕不久,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一项议程就安排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出要“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实际、立足职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成为一项制度化安排。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带头加强学习,每次召开党组会议时都将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重要文件精神作为第一项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连续五年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
五年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都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做到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从民法典编纂,到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再到维护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等,充分体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民法典编纂工作始终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习近平总书记曾3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对民法典编纂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民法典编纂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基本遵循。
——面对香港黑暴行动的不断升级,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出香港国安决定,随后常委会在一个月时间内审议通过香港国安法,又陆续出台了香港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职的决定、香港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等。这一系列立法和决定,维护了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证了香港长期稳定繁荣。
人大工作取得的成就充分证明,党的领导坚持得越好,人大工作就越有成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就越能得到彰显。
在确保质量前提下加快立法步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臻完善
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法律47件,修改法律111件次,作出法律解释1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52件次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五年的立法成绩令人欣慰: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法律47件,修改法律111件次,作出法律解释1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52件次,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臻完善。
——通过宪法修正案,把党带领人民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制定监察法、英雄烈士保护法,修改国旗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落实宪法规定的授勋、特赦等制度,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原则、规则得到全面实施。
——提高立法质量,注重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制定专项立法修法计划,更好发挥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牵头起草法律草案的作用,找准在立法选题、评估、论证、立项、协调、起草、征求意见、审议等各个环节的定位,严格把关。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修法步伐。
——重点领域立法不断加强,法律体系日益完备。编纂完成了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重要法律——民法典。国家安全、卫生健康、公共文化等重要领域的基础性法律相继出台,生态环境、教育科技等重要领域的法律进行了全面修订,网络信息、生物安全等新兴领域立法取得突破。特别是国家安全立法加快完善,“1+N+4”的生态环保法律制度体系已基本形成,涉外领域立法实现新的突破。
——统筹运用立、改、废、释、纂等形式,立法形式更加丰富多样。既有“大块头”立法,立法更有整体性。比如制定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民法典。也有“小快灵”立法,立法更具针对性。比如适应形势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短短4个月就顺利出台并施行的反食品浪费法。
——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立法生动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首次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写入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立的3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实现了31个省(区、市)全覆盖,成为接地气、察民意、聚民智、惠民生的国家立法“直通车”;健全常态化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机制,本届以来,参与人数和提出意见数量均创历史新高;健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制度,不断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渠道,确保立法项目的确定,法律草案的起草、审议、通过等各个环节都能够听到来自人民群众的声音。
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人大监督更有力度、更具权威
听取、审议109个有关监督工作的报告,检查30件法律和决定实施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
听取、审议109个有关监督工作的报告,检查30件法律和决定实施情况,开展33项专题调研、11次专题询问,对近万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监督职责,完善监督机制,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监督全过程,直面问题、动真碰硬,人大监督更有力度、更具权威。
——推进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依法纠正或撤销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成立以来,积极稳妥推进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对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每部法律案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议,确保常委会通过的法律、作出的决定决议与宪法的原则、规定、精神保持一致。健全备案审查制度,五年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累计督促推动制定机关修改完善或者废止各类规范性文件约2.5万件;共收到1.7万多件审查建议,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承担党中央赋予人大的新职责新要求,包括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和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等,按照“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的要求,强化“事前”监督,聚焦“事中”监督,做实“事后”监督,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的审查监督。截至目前,全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全面建成上线运行。
——坚持依法监督,提升监督实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都是法定的。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对发现的典型问题点名曝光、深挖根源,让法律制度的“牙齿”真正咬合。尤其是在执法检查中,对照法律规定逐条检查,督促法律实施主体真正把法律落到实处。
——持之以恒聚焦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监督,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连续五年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生态环保法律和决定开展执法检查,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方式,打出监督“组合拳”,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依法拓展监督内容,加强监察、执法和司法监督。首次听取审议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首次听取审议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既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又促进“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
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回应人民关切
2282件议案和43750件建议,均已办结;邀请1026人次代表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同人民群众密切相联,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工作,明确要求“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提出议案建议,是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履行职责的重要途径。五年间,近3000名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共提出2282件议案和43750件建议,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决策参考。
目前,这些代表议案涉及的立法项目已经审议或被列入立法规划计划;代表建议也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做到了“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
邀请1026人次代表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基本做到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在任期内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邀请322人次代表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1.6万多人次代表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学习培训;出台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35条具体措施,推进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设全国人大网络学院,探索“云上办学”;推出全国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更加紧密。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了解到,按照“做到真联系、取得真效果”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全国人大代表工作,本届以来,共有156位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432位全国人大代表,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也建立起了直接联系代表机制,基本实现了联系基层代表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