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中国红牛在官方渠道发布声明称,长沙中院民事判决书7月29日驳回泰国天丝起诉中国红牛长沙经销商华厦糖酒公司商标侵权的全部诉讼请求。
声明全文如下:
2021年,泰国天丝发起对中国红牛产业链合作伙伴长沙市华厦糖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糖酒公司)的诉讼,意图以侵害商标权为由的诉讼手段阻挠、扰乱中国红牛合作伙伴的合法经营业务。2024年7月29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湘01民初564号)对该案做出判决,驳回了泰国天丝的全部诉讼请求,内容如下:
同时,该判决书还对泰国天丝公司与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即中国红牛)于1995年签署的50年《优彩网彩票》《协议书》以及1998年签署的40年《商标使用权合同》等长期协议的相关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确认
基于此,长沙中院认为,“天丝公司目前尚无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红牛公司侵犯了天丝公司的商标权,故其在本案中主张红牛公司的下级经销商糖酒公司侵犯商标权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上述判决是对中国红牛产业链合作伙伴、各级代理商、经销商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的合法权利的有力支持,同时也再次认定了中国红牛自1995年始享有在中国境内独家经营红牛饮料50年的合法性。泰国天丝应该尊重历史客观事实,履行契约义务,保障中国红牛公司及与之长期合作的产业链合作伙伴、经销商的合法权益,主动撤销其他类似的诉讼,避免司法资源滥用,影响中国实体经济的发展。
中国红牛始终相信中国司法机关公平公正的判决。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产品,依法捍卫消费者权益、保卫我们29年辛勤耕耘的劳动成果以及上百万产业链相关利益者权益。
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