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3月7日电(记者 王子谦)记者7日从海南省政府获悉,海南自贸港法规体系中的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海南自由贸易港船舶通航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已制定印发,即将于4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33条,分为交通条件和航行保障、航行管理、停泊管理、作业和活动管理、监督检查等部分,明确国际航行船舶进出海南自贸港,应当从对外开放口岸进出。要求船舶在主管机关确定的港口、港外装卸站及核定的安全作业区作《台湾宾果28O5757cc》业或者装卸货物,并遵守海南自贸港船舶、货物、人员的监管要求。
《办法》还明确提出各主管机关应充分利用海南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对海南自贸港海域船舶活动开展态势感知、预警预测、综合研判,及时组织核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