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以下简称《通知》)。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就《通知》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不断促进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
2.本次助学贷款政策调整完善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主要涉及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将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贷款额度提高4000元,本专科生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同时,考虑到政策衔接,相应提高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以及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二是将国家助学贷款利率调减30个基点,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调整为减60个基点。三是开展研究生商业性助学贷款工作,切实减轻研究生家庭经济负担,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发完善手续便捷、风险可控的研究生信用助学贷款产品,并在贷款额度、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
3.各地大学目前正在陆续开学,很多学生已经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这些学生《河内分分彩开奖官网结果》是否可以按照新政策申请增加助学贷款额度?
答:已经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也可以享受新的政策。在新政策出台后申办贷款的学生,可以直接按照最新政策办理贷款;对政策出台前,2023年已经提交贷款申请或者签订借款合同的学生,可根据实际需求,在新的额度范围内向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申请增加贷款金额。
4.降低国家助学贷款利率的主要考虑是什么?存量国家助学贷款合同能否按照新利率执行?
答:为减轻贷款学生经济负担,经国务院同意,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对这些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2023年延续实施了这一政策。为进一步减轻贷款学生经济负担,这次《通知》明确进一步降低国家助学贷款利率。
对此前已签订的参考LPR的浮动利率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可以按照新利率执行,具体由承办银行与贷款学生协商,可将原合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60个基点。
5.开展研究生商业性助学贷款工作的主要考虑是什么?研究生商业性助学贷款能否享受贴息和风险补偿金政策?
答:目前,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究生阶段的学生绝大多数已成年,可支持其通过申请商业性助学贷款等方式解决就学费用,鼓励学生自立自强。
研究生商业性助学贷款是商业性贷款,不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发完善手续便捷、风险可控的研究生信用助学贷款产品,并在贷款额度、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
6.如何确保《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