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1997年至2020年,被告人秦剑平利用担任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南通市公安局局长、南通市副市长、南通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澳门二十四小时线路中心检测》利,以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案件协调、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35万余元。2018年至2020年,秦剑平利用曾担任泰州市公安局局长、南通市公安局局长等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案件处理、债券发行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5万余元。2014年6月至9月,秦剑平在担任南通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