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书显示,王正华与收购人王煜、王炜为父子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前,王正华持有春秋国旅64.74%股权,持有春秋包机51.82%股权,该等股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由王正华及其配偶陈秀珍分别拥有二分之一的所有权。
因王正华的配偶陈秀珍逝世,根据陈秀珍的遗嘱,其去世后财产由王正华、王煜、王炜三人共同继承。
根据上述遗嘱并经王正华、王煜、王炜三人协商一致,王煜继承春秋国旅21.58%股权和春秋包机17.27%股权;王炜继承春秋国旅10.79%股权和春秋包机8.64%股权。
本次收购完成后,王正《十大买球平台排行榜最新》华持有的春秋国旅和春秋包机股权比例分别降至32.37%和25.91%。
本次收购完成后,王正华和王煜通过控制春秋国旅、春秋包机及春秋国旅的一致行动人春翔投资、春翼投资,合计拥有公司56.64%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是公司的共同实控人,王炜为王正华和王煜的一致行动人;此外,春秋国旅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春秋包机、春翼投资、春翔投资是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春秋航空报告书中提到,本次收购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及遗产继承(非交易性过户),不涉及新股申购、增减持股票等形式导致的资金需求及相应资金安排。
春秋航空表示,本次收购后,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王正华、王煜成为公司的共同实控人,王炜是王正华、王煜的一致行动人。公司仍将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本次收购后,公司仍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仍将保持独立。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原标题:春秋航空:公司实控人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