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同意进一步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合作,签署《关于共同加快编制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规划的谅解备忘录》,建立中安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工作协调机制,组建《合作规划》起草和磋商工作组,共同编制重点项目和任务清单,推动尽早签《01计划》署《合作规划》。
双方同意加强绿色低碳发展领域合作,签署《关于绿色、生态和低碳发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通过交流、对话、推动双方工商界开展项目合作等方式,加强在生态文明建设、应对气候变化、绿色发展、节能和提高能效、塑料污染治理、循环经济、粮食节约减损、环境保护等领域合作。
双方同意加强经济发展领域交流合作,签署《关于经济发展领域交流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在宏观经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绿色可持续发展、数字经济等方面开展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