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缴社保,补缴后能否要求员工返还社保补贴
法官提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是一种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切勿“贪小便宜吃大亏”
如果劳动关系双方履行了给补贴、不缴社保约定后,员工离职且向相关部门投诉要求单位为自己补缴社保,用人单位能否要求员工返还之前发放的补贴?8月16日,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例。
2021年5月,卢某离职,后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公司为其补缴社会保险。北京市密云区仲裁委确认卢某与该工贸公司在2011年9月至2021年5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2022年7月,该工贸公司申请仲裁。仲裁委作出不予受理通知《摩臣手机登录》书,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卢某返还社保补贴。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用人单位负有自行申报并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劳动者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对于用人单位以向劳动者支付金钱代替缴纳社会保险的,如果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后,劳动者在社会保险方面已不存在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返还代替缴纳社会保险而支付的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