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旧西藏的封建农奴制度下,妇女被视为“不洁”“不祥”的象征,通行数百年的法典将妇女列为低等级的人。现今,西藏接受高等教育的群体中,女性数量超过一半;截至2022年底,西藏女性公务员占比33.1%;女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占比均在三成左右。
在近日举行的第七届北京国际藏学研讨会上,“统战新语”找到多名西藏教育研究学者,和他们聊聊这些变化是如何产生的?保障妇女受教育权利的措施有哪些?
从“选一个”到“每一个”
提及过去,西藏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程东亚表示,高原基础性条件的阻碍曾经致使不少女童面临失学困境。“一是地广人稀的地理条件限制,二是家庭经济条件的约束,在过去,女童受教育并不容易。”
西藏为学龄儿童提供的寄宿制学校和“三包”政策有效地解决了学龄儿童的失学问题。
“我们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施行‘三包’政策,吃饭、住宿、教学用品等,这些费用都由国家承担。寄宿制学校让学生和家长免于上下学的奔波。解除了家长在时间、经济方面的顾虑后,父母当然愿意让每一个子女都接受更好的教育。”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社会经济研究所所长扎洛说。
经济压力的减轻让西藏儿童的家长不再做“送哪个孩子上学”的“选择题”,在今天,西藏的男女适龄儿童受教育的比例趋于一致。从“选一个”到“每一个”,扎洛表示,这对西藏女性接受良好教育是极大的利好。
“从小知道,要读书,要靠自己”
保障广大农牧区妇女的受教育权利,是近年来西藏教育发展的重点之一。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社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格桑卓玛近年调查时看到,当农牧区妇女忙于家务劳动或农业生产,当地政府会适时开办夜校;在农闲时期,政府会组织知识讲座,尤其是健康知识讲座,并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帮助妇女就业增收。
“参与技能培训不仅可以让妇女从事收入更高的、强技能性的工作,而且让她们的个人价值得以实现。”格桑卓玛表示,在农牧区开展的妇女职业技能培训意义深远,“不仅影响妇女自身,她的孩子们也能接受更好的家庭教育,她的女儿会从小知道,要读书,要靠自己。”
我们还能为西藏女性做什么?
2018年,第三次修订的《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正式施行,提出要将性别平等的评估结果作为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公共政策时的重要参考。2022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的《西藏自治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为西藏妇女受教育权利持续保障提供进一步的政策支持。
程东亚表示,要持续保障西藏女性,尤其是女性中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需要进一步从操作性上着手,细化现行法律法规,健全西藏妇女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体系。
他还建议,对于西藏农牧区女性,特别是年龄较大的女性,要提供更多参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再教育的机会,为其创造更多更好《9博体育》的就业可能和
格桑卓玛也补充道,一方面要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另一方面也要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精准性、多元化,提高农牧区妇女的就业能力。
民族地区的女学生校园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话题也被学者们反复提及。
程东亚表示,要从心理健康教育的层面对女童给予更多关注。提高教学质量和师资水平,在教育过程中,更多地关注男女性别差异,在课堂教学中给予女孩更多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