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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4 00:29

  来源:野马财经 

  黄金托管是“商业行为”还是“金融行为”需厘清!

  作者 | 于婞   

  编辑丨武丽娟

  4月1日晚间,中国黄金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方本着对消费者权益负责的原则,决定先行对有关消费者进行垫付,全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如今携金跑路的中国黄金加盟店老板杨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羁押,进入司法程序。这场“中国黄金丢了”的闹剧正在落幕。

  然而,在此前的“央视网”报道中,有律师质疑涉事加盟金店涉嫌非法集资。若司法部门也做出类似的认定,那同样拥有“黄金托管”业务的中国黄金,或许要对这项服务做出更详细的声明和解释。

  加盟商“携金”跑路

  金店跑路事件发生在去年12月底的北京朝阳区富力广场。

  据此前“央视网”调查报道,富力广场一家开了14年的中国黄金门店在2023年12月26日突然通知消费者关店,店铺人员不知去向,而消费者此前在该门店托管的投资金条也无法提取。

  “投资金条托管”是这家金店开展了多年的“无忧预定”服务,在这项服务中,商家承诺消费者可将所购买的投资金条交给门店按约定期限代为保管,比如购买一年期托管可获赠所购金条克数2.5%的纯金赠品,到期后可以提货、可续约,也可让门店按实时金价回购。

  来源:央视网

  据悉,有消费者2015年就开始参与这项业务,并获得了诸多“金条赠品”。而央视总台“中国之声”称这可以理解为“黄金银行”,消费者存金条,能拿利息。

  客户在富力广场中国黄金门店托管金条价值超过3000万元,然而当门店跑路后,中国黄金却以其是“加盟店”为由推诿,不愿承担赔偿责任。

  而据“蓝鲸财经”报道,北京双井富力广场的中国黄金概念店、贵友大厦山东黄金等门店闭店“跑路”,消费者存在店里的黄金无法赎回,累计损失超过4亿元。

  如今中国黄金在舆论的压力下选择先行垫付消费者损失,但从法律规定上来看,品牌方实际上不一定必须对加盟商的类似行为负责。

  威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兆全律师指出,总部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两个证据非常关键:第一是店面的告示,店里是否在显著的位置明确的提示本店是加盟店,不是分店,更不是直营店;第二是店里和客户签订的合同,是否排除了总部的责任,合同条款要明确的表明,合同由加盟店来承担责任,总店不承担责任。如果有了这两条证据,那么总部大概率可以免责。否则总部就有败诉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中国黄金已开业门店3642家,其中直营店只有105家,九成以上都是加盟店。

  卖黄金毛利率只有3.9%

  中国黄金门店铤而走险的开展黄金托管业务,或许是黄金表面大额交易背后,并不是一项十分赚钱的买卖。

  来源:中国黄金《招股书》

  从中国黄金《招股书》中披露的毛利率明细来看。2017年-2019年,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只有3.13%、2.7%和4.96%。

  而从细分领域来看,其直营店渠道、加盟店渠道、银行渠道的毛利率相对较高一些,而电商渠道在上述同期的毛利率只有3.32%、1.38%、2.27%。大客户渠道的毛利率更低,在2017年和2018年甚至只有不到1%。

  而随着直播行业不断的发展,中国黄金的毛利率在黄金市场火热的这两年不升反降。

  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471.24亿元,营业成本452.88亿元,由此计算,其主营业务的毛利率只有3.9%。

  来源:中国黄金2022年度报告

  在这一背景下,虽然中国黄金收入可观,2021、2022年分别为507.58亿元和471.24亿元,但净利润均不足8亿元。

  来源:wind

  香颂资本董事沈萌认为,黄金企业利用托管业务可以低成本获得更多可进行复杂贵金属交易的基础实物,类似通过杠杆向客户借贷黄金实物进行交易,扩大收益能力。

  “黄金托管”还能做吗?

  但从“黄金托管”业务模式本身来看,沈萌指出,原本是客户依托黄金实物进行保值投资,而中国黄金则可以利用受托黄金资产进行市场交易获利、并将部分收益转付作为客户的收益。本质上是一种以贵金属为标的的泛金融衍生交易。

  实际上,2001年以前,我国的黄金交易是由金融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统一管理” “统购统配”。1977年,中国人民银行还颁布了《金银管理办法》(试行),从法律上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家管理金银的主管机关。

  然而黄金作为“硬通货”,随着金价的不断上涨,越来越多的人把购买黄金当作一种投资。比起买饰品,金条也成了消费者更具性价比的选择。而金条买卖的过程中,又逐渐衍生出所谓“黄金托管”的服务。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付希业对“央视网”表示,加盟商用保本付息的方式吸引消费者参与托管服务,以黄金实物为“虚拟”担保物,实际上消费者的资金并不对应具体的实物黄金,也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担保措施或担保物,实际上是以黄金投资为幌子,真正的目的就是为了吸收消费者的资金,然后挪作他用,类似的非法集资案件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

  中国黄金在公告中提到,此次涉事的加盟店,违反与公司签订的《专卖店特许经营加盟协议》,违规擅自开展所谓的“金条无忧预订”业务。

  然而,从《招股书》来看,中国黄金本身也是有“托管业务”的。《招股书》显示,托管金业务是客户从中国黄金处购买金条产品后可选择寄放在中国黄金处妥善保管,托管到期后取回。公司可依据双方签订的托管协议在托管期间对托管金进行使用。

  和加盟店一样,中国黄金本身也没有取得金融牌照。

  不过《招股书》中并没有提到托管黄金是否会对消费者进行返利。因此加盟店是否是参照中国黄金的模式,我们不得而知。

  来源:中国黄金《招股书》

  不过从公司2022年度报告来看,“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一项显示空白。

  “黄金托管”是金融行为还是商业行为,需要监管部门做出认定。而以后不论是直营店还是加盟店,“金生金”的生意还能不能做,都要打上一个问号。

责任编辑:杨红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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