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5月26日(王潇婧)26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据悉,自2004年部署建设平安浙江以来,浙江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变革,全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平台建设,建立健全风险闭环管控的大平安机制,形成了行之有效的政策、经验和做法。
《条例》的出台,正是对19年来平安浙江建设实践经验的固化总结,在解决平安建设领域普遍性、综合性问题,提出具有浙江特色的规定。
作为本次立法的一大创新和突出亮点之一,《条例》将传承和践行“浦江经验”上升为法规内容,在立法层面予以确认,并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等一并列为平安建设的基本原则。
在突出数字化改革赋能平安建设方面,《条例》要求,强化应用贯通和业务协同,推进平安建设跨场景重大应用建设;完善平安建设数据汇集共享机制,推动数据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有序流动;强化平安监测预警防控、社会治理一体化应用,推进浙江省平安监测预警防控平台建设等。
考核是平安浙江建设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浙江省制定和实施平安建设考核相关制度,在全国《彩票送彩金5元》首创平安浙江指数体系。
对此,《条例》要求定期向社会公布平安浙江指数,强化平安浙江指数的实际运用;建立健全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机制,优化考核评价标准和指标,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等。
同时,为强化责任追究,《条例》明确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平安建设职责的法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明确将每年5月的第二周定为平安浙江文化周。这意味着平安浙江不再只是一项系统工程,而是成为一种文化符号和特色标识,根植于民众心中。